陕西省杂交油菜研究中心
电话:029-68259001
传真:029-68259000
邮编:712100
邮箱:shanxiyoucai@163.com
网址:www.sxhrrc.com
地址:杨凌示范区高干渠路西段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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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适应工作需要,实现公文处理科学化、制度化和规范化,更好地体现公文的权威性和规范性,根据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和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(GB/T 9704—2012),结合单位实际,制定本规范。
第一条 发文文种
常用的发文文种及其用法如下:
(一)决议。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。
(二)决定。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,奖惩党支部、科室和工作人员,变更或者撤销党支部、科室不适当的决定事项。
(三)意见。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。
(四)通知。适用于发布、传达要求各支部、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,批转、转发公文。
(五)通报。适用于表彰先进、批评错误、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。
(六)报告。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、反映情况,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。
(七)请示。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、批准。
(八)批复。适用于答复党支部、科室请示事项。
(九)函。适用于向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、询问和答复问题、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,以及各支部、各科室之间进行正式的工作商洽、询问、答复等事项。
(十)纪要。适用于记载重要会议的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。
第二条 公文用纸
公文用纸采用标准A4型纸,其成品幅面尺寸为:210mm×297mm。
第三条 版面尺寸
标准版面的天头(上白边)为:37mm±1mm ,下白边为35 mm±1mm ,订口(左白边)为:28mm±1mm ,右白边为26 mm±1mm ,版心尺寸为:156mm×225mm(不含页码)。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调整上下白边的页边距。
第四条 排版规格
公文的基本字形采用3号仿宋体字。一般行距为28磅,标准字距,每面排22行,每行排28个字。版心不斜,误差不超过1mm。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。
第五条 印刷要求
双面印刷,页码套正,两面误差不超过2mm。印品着墨实、均匀,字面不花、不白、无断划。
第六条 装订要求
左侧装订,不掉页。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/4处,允许误差不超过±2mm,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-5mm。无坏钉、漏钉、重钉,后背不可散页明订。
第七条 公文各要素标识规则
公文由版头、主体、版记三部分组成。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;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(不含)以下、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(不含)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;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、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。
(一)版头。公文版头包括7要素:份号、密级和保密期限、紧急程度、发文机关标志、发文字号、签发人、分隔线。
1、份号:如需标注份号,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,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。
2、密级和保密期限: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,一般用3号黑体字,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;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。
3、紧急程度:如需标注紧急程度,一般用3号黑体字,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。
如需同时标注份号、密级和保密期限、紧急程度,按照份号、密级和保密期限、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。
4、发文机关标志: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“文件”二字组成,党委用“中共陕西省杂交油菜研究中心委员会”加“文件”二字组成,行政用“陕西省杂交油菜研究中心”加“文件”二字组成。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,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,字体为小标宋体字,颜色为红色,以醒目、美观、庄重为原则。
5、发文字号: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,居中排布。年份、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;年份应标全称,用六角括号“〔〕”括入;发文顺序号不加“第”字,不编虚位(即1不编为01),在阿拉伯数字后加“号”字。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,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。
6、签发人:由“签发人”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,居右空一字,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。“签发人”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,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。
7、分隔线:发文字号之下4 mm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。
(二)主体。公文主体包括8要素:标题、主送机关、正文、附件、发文机关署名、成文日期、印章、附注。
1、标题。用2号小标宋体字,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,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;回行时,要做到词意完整,排列对称,长短适宜,间距恰当,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。
2、主送机关。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,居左顶格,回行时仍顶格,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。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,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。
3、正文
(1)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,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,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,回行顶格。数字、年份不能回行。
(2)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。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,应采取调整行距、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,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,不得采取标识“此页无正文”的方法解决。
(3)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“一、”“(一)”“1.”“(1)”标注;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、第二层用楷体字、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。如:第一层为“一、×××”,用黑体字;第二层为“(一)×××”,用楷体字;第三层为“1. ×××”,第四层为“(1)×××”,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。
(4)公文内容要符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及其他规定,情况
确实,观点明确,表述准确,结构严谨,条理清楚,直述不曲,字词规范,标点正确,篇幅力求简短。
(5)公文中的数字,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组、惯用语、缩略语、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,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。
(6)公文中表格以A4纸型横排时,页码位置与公文其他页码保持一致,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,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。
(7)公文中的人名、数字、引文应准确规范,计量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。
4、附件
(1)如有附件,用3号仿宋体字,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“附件”二字,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。如有多个附件,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(如“附件:1. XXXXX”);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。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,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。
(2)附件应当另面编排,并在版记之前,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。“附件”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。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。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。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。
(3)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,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“附件”二字及附件顺序号。
5、发文机关署名、成文日期和印章
(1)加盖印章的公文:成文日期指公文生效的时间,即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。一般右空四字编排,用3号仿宋体字。在成文日期之上、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,用3号仿宋体字。印章端正、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,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,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(或附件说明)一行之内,印章用红色,不得出现空白印章。
(2)不加盖印章的公文:在正文(或附件说明)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,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,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,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,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,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。
(3)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:公文加盖签发人签名章时,在正文(或附件说明)下空二行右空四字加盖签发人签名章,签名章左空二字标注签发人职务,以签名章为准上下居中排布。在签发人签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编排成文日期。签名章一般用红色。
(4)成文日期中的数字:用阿拉伯数字将年、月、日标全,年份应标全称,月、日不编虚位(即1不编为01)。
6、附注
如有附注,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,用3号仿宋体字。如“请示”、用于联系工作的“函”等,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。
(三)版记。公文版记包括3个要素:分隔线、抄送机关、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。
1、版记中的分隔线
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,首条分隔线和末条分隔线用粗线(推荐高度为0. 35 mm),中间的分隔线用细线(推荐高度为0. 25 mm)。首条分隔线位于版记中第一个要素之上,末条分隔线与公文最后一面的版心下边缘重合。
2、抄送机关
(1) 如有抄送机关,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,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、左右各空一字编排。“抄送”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,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,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。
(2)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,除将“抄送”二字改为“主送”外,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。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,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,之间不加分隔线。
3、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
印发机关统一为“陕西省杂交油菜研究中心办公室”,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,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,印发机关左空一字,印发日期右空一字,用阿拉伯数字将年、月、日标全,年份应标全称,月、日不编虚位(即1不编为01),后加“印发”二字。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。
4、版记中如有其他要素,应当将其与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一条细分隔线隔开。
第八条 公文页码
页码位于版心外。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,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,数字左右各放一条“一”字线;“一”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 mm。单页码居右空一字,双页码居左空一字。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,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。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,页码应当连续编排。
第九条 公文二维条码
1、条码生成:条码由符合《机关公文二维条码使用规范》的专门软件生成。条码编号规则为:主发文机关代字每个字首个拼音字母(大写)+年份(阿拉伯字母全称)+发文顺序号(阿拉伯字母,不编虚位);发文单位为:发文机关全称;条码制作单位为:办公室。
2、条码大小:宽50mm,高控制在10-25mm之间。
3、条码位置:对于没有版记的公文,条码印制在公文最后一页的版心右下角位置(以版心右下角为参照点);如公文带有版记,条码则印制在版记下方右侧,与版记空开3mm,与版心右边缘空开5mm。
4、条码内容必须与相应公文内容一致。条码与其对应的公文具有同等的秘密等级、紧急程度,对于条码的生成、保存、运转、销毁要视同其所对应的公文。绝密级公文上的条码,标题字段为空。
5、印制条码应确需必要,不得随意生成,在印制过程中生成的多余条码要按保密规定进行销毁。
第十条 附则
(一)公文格式是为公文内容服务的,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不违背规范标准原则的前提下适当变通。
(二)本规范自2014年8月1日起实行,原规范自动失效。本规范由办公室负责解释。